|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12月15日 21:4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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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15日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下称:分离交易可转债)方案的议案:本次拟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可按比例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即不超过1200万张债券,按面值人民币100元/张发行;债券期限为6年(自发行之日起计算);每张债券的认购人可以无偿获得公司派发的一定数量认股权证;认股权证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权证上市之日起计算);行权比例不低于1:1。上述发行由公司控股股东提供担保。该方案尚须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二、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四、通过本次发行涉及公司定制购买控股子公司 T-28 在建工程项目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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