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12月12日 23:1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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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12日召开五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同意公司为兴业银行昆明分行向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有其99.76%的股权,下称:宣威磷电)发放的银行贷款4000万元人民币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期限1年;为宣威磷电向招商银行昆明分行金星支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一年期信用担保。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26600万元人民币,均为对宣威磷电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四、通过关于收购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阴澄星日化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9000万元,下称:澄星日化)32.74%股权的议案。 五、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江阴市日用化工厂持有的澄星日化2.37%股权,以澄星日化截止2008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349721574.93元为依据,标的股权的收购价格为8288401.33元。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已签署。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12月29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一、四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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