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12月05日 22:0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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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5日召开四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变更公司部分高管人员的议案。 二、同意公司出资15795.71万元在丰南区海域购入储备用地,用于后续的废液综合治理项目建设。 三、同意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受让唐山宏达投资有限公司、孙振良分别持有的唐山三友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热电公司)10.71%和6.41%股权,最终股权转让价格将参照资产评估结果确定。该等股权收购后,公司持有热电公司的股权比例将由50.22%提高到67.34%。 四、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发行规模计划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或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该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12月22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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