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11月27日 21:1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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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仪电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将所拥有的上海长发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850万元,下称:长发物流)93%、2%的股权,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参照截止2008年10月31日标的股权的净资产评估值6949.73万元、149.46万元为依据,确定挂牌价拟分别为7021.50万元、151万元。本次股权评估结果将报上海国资委备案。 二、同意公司将四届十一次、十三次董事会通过的向中国建设银行康桥支行分别续贷5000万元、新增贷款3000万元人民币(期限均为一年)的贷款银行变更为中国建设银行南汇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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