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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公布所持锦州港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08年11月21日 20:08 作者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有关证明,公司于2008年11月20日解除了以持有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锦州港)限售流通股8177.8648万股及无限售流通股5697.1352万股为质押物向哈尔滨市商业银行东莱支行贷款的质押手续;同日公司以所持有的锦州港限售流通股5000万股及无限售流通股6000万股作为质押物,向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莱支行贷款11000万元,双方签署的《质押合同》自质押登记日起生效。
    目前,上述有关解押及质押登记手续已在登记公司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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