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11月05日 19:3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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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在落实公司治理整改事项与控股股东共同协商解决公司银行债务问题时,清理发现公司在2003年为广州保税区禾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贸易公司)向银行借款进行担保的事项:贸易公司于2003年7月8日向广东发展银行广州天河支行借款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3年7月8日至2004年7月7日。目前已经逾期,贸易公司已还款500万元,尚余2500万元未偿还。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无反担保),担保期限为2003年7月8日至2006年7月7日。 上述担保事项未召开董事会,仅经三分之二董事会成员同意,也没有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详细情况公司正在进一步核实中,公司将就此事项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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