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11月03日 19:2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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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08年10月30日、31日、11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因公司大部分债务已逾期,被债权人起诉至法院,请求抵押物优先受偿权,已被法院判决公司败诉,将执行折价或者变卖、拍卖所折价款优先偿还债务,如被最终执行,将给公司造成相应的资产处置损失,或出现资不抵债,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资产重组尚未形成意向和确定合作对象。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信息;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经征询公司第一大股东,并得到书面回复:截至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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