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10月07日 20:3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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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票于2008年9月26日、10月6日、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因公司大部分债务已逾期,被债权人起诉至法院,请求抵押物优先受偿权,已被法院判决公司败诉,将执行折价或者变卖、拍卖所折价款优先偿还债务,如被最终执行,将给公司造成相应的资产处置损失,或出现资不抵债,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此,公司积极开展了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工作,曾与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合作,但由于条件不成熟而未能实施。截至目前公司资产和债务重组尚未形成意向和确定合作对象。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信息。 经征询公司第一大股东并得到书面回复,该局正积极帮助公司寻找重组方,协助公司资产重组、债务重组。截至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所述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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