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09月23日 20:2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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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08年9月19日、22日、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的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询证并得到回复,截止目前及未来两周内不存在影响公司股价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议、意向、协议等。 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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