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07月09日 19:4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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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接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的有关通知,自2008年7月1日起调整华东、华北、华中、西北、东北及南方等电网的上网电价。公司位于河北省北部地区、河北省南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地区、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浙江省、陕西省、广东省的电网统调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含增值税)分别提高人民币16.0元/兆瓦时、16.8元/兆瓦时、9.0元/兆瓦时、10.3元/兆瓦时、11.6元/兆瓦时、11.7元/兆瓦时、21.2元/兆瓦时、15.0元/兆瓦时、26.0元/兆瓦时。公司电厂上网电价(不含增值税)调整的具体情况详见2008年7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按照上述电价调整方案,公司平均上网电价(不含增值税)比调整前提高人民币13.8元/兆瓦时,涨幅约4.53%(按于2008年6月30日的装机容量加权平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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