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07月02日 19:4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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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发证券)签订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暨保荐协议》,广发证券担任公司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2008年12月31日止。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关于申请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议案》,并于2008年6月25日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信证券)签署了《公司2008年度配股之保荐协议》,聘请其于同日起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期限至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届满时止。国信证券指定保荐代表人曾军灵、廖家东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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