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06月12日 23:06 |
作者: |
|
| |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三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期限不超过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不超过12亿元。 二、通过增补孙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决定撤销新城收费所,并入艾城收费所。 五、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彭泽至湖口高速公路(下称:彭湖高速)的议案:彭湖高速主线长度约51.535公里,概算总金额162560.6万元。工程计划于2008年10月初开工建设,2010年10月底建成通车。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6月30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