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06月10日 21:0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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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于2008年6月3日与北京亿达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亿达地产)签订的预售合同(目前已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完成备案登记手续)及补充协议,约定亿达地产向公司出售其开发建设的北京圣元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2380平方米,可销售面积3729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142.94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自2004年8月31日至2054年8月30日),交易金额为6亿元(交易标的未经评估,由双方协商决定,单价按已竣工部分建筑面积估算为14158元/平方米);补充协议另约定,若亿达地产在预售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负责完成调升容积率的行政报批手续,使得该项目容积率由现在的3.0调升至4.0,并增加1万平方米可销售面积,公司将向其追加支付1.5亿元。 标的项目的交付时限为2008年8月30日。公司将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支付上述款项。本次交易属重大资产收购行为。 二、同意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中国新华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北京新华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51%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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