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06月01日 19:2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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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30日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7年末总股本9412085457股为基数,每10股派2.9682元(含税)。 二、聘请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长电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8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同意2008年公司在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四、同意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五、同意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短期投资业务:主要为债券回购和债券买卖,投资期限不超过90天;账面余额不得超过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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