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05月16日 20:5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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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的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联通红筹公司)于2008年5月16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按照有关“渗透投票”的规定,对公司通过联通BVI公司参加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包括: 一、通过联通红筹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同意根据有关规定及香港上市公司的惯例,由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其董事会在一定期间内决定下列事项: 任命及重选董事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的袍金;授权董事会在规定的期间内,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及指定的其他证券交易所,按适用的法律购买公司股份;按惯例授权董事会在规定的范围内决定股份发行计划:发行的股本规模不超过联通红筹公司目前已发行股本总额的20%;发行方式包括行使期权计划、配售、发行新股或者发行可换股债券;该项授权的有效期为一年,自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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