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05月12日 19:3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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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12日召开三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拟以不低于11.12元/股的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向公司控股股东长沙矿冶研究院(下称:矿冶院)等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含3000万股)、不低于1000万股(含100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特定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二、通过关于批准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与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矿冶院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说明:待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的资产评估完成、确定项目金额后,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六、同意以公司自有资金1383.78万元投资建设年产153万片PDC及金刚石聚晶产品生产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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