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04月30日 08:2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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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29日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7年末总股本280814930股为基数,每10股派2.00元(含税)。 三、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 四、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3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六、通过关于更换部分公司董事的议案。 七、通过公司2008年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发行数量不超过5000万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不低于12.59元/股。 八、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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