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04月26日 10:1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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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24日召开四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及四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2007年度末股本516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2.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 三、通过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按照新会计制度对前期已披露的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金额做出调整的议案。 五、通过续聘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追认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是否对金鼎锌业40%股权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5月19日上午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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