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04月14日 19:4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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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11日召开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及五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对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调整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对外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的议案:拟设定担保额度总计30000万元。 六、通过聘请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七、通过对外投资和出售资产的议案:拟出资2000万元参与组建广西尖峰虎鹰水泥有限公司,占该公司19.05%的权益;同意大冶尖峰水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一套装机容量为9MW的纯低温余热电站,计划投资4500万元;同意出资1000万元对浙江尖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建设保税仓库二期工程,计划投资1200万元;拟重建尖峰大厦的附属用房,并对大厦进行改造,计划投入1200万元;尖峰药业计划投入500万元,继续进行新产品的开发;拟将浙江尖峰水泥有限公司的尖峰水泥金松水泥厂(帐面净值为3502.25万元)和金华水泥厂(帐面净值为1849.33万元)的非流动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等)分别作为两个资产组进行处置;尖峰药业拟出售临海市金桥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65%的股权;拟出售杭州尖峰德康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118.7万元,公司占62%,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占38%)股权;拟引入战略投资合作伙伴,加快海南尖峰置业有限公司度假村项目的开发进度。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5月8日上午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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