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04月07日 23:4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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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2日召开六届六次董事会及六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关于对2007年资产负债表期初部分项目余额进行调整的说明。 三、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7年末总股本280814930股为基数,每10股派2.00元(含税)。 四、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向银行申请3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七、通过关于更换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八、通过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通过公司2008年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5000万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不低于12.59元/股,特定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十、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4月29日9:30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和13:00-15:00,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201”;投票简称为“金宇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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