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03月30日 15:3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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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08年第四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收购全资子公司辉煌商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下属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65%)25%股权、东莞市金地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9400765.00元,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62.08%)34.90%股权、宁波金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75%)25%股权,转让价格均按2007年末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净资产乘以标的股权确定。 二、同意公司成立西安南湖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78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金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占70%股份,深圳市浩利达投资有限公司占30%股份,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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