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03月26日 23:1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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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前与第一大股东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06年12月20日,持有公司39.23%的股份,下称:广钢集团)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已于2007年底到期,公司将与广钢集团签署《2008年经营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有限期一年),广钢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将向公司提供炉料、进口原材料、进口备件、汽车运输、绿化环保、钢渣处理等服务,2008年预算金额为115800万元(不含税);公司将向广钢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提供水电气、炉料合金并向广钢集团出租办公大楼、厂房和其他固定资产,2008年预算金额为1430万元(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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