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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阳光”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08年03月26日 22:57 作者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25日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送3股派1.5元(含税)。
    三、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
    四、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及独立董事。
    五、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19212.96万元增加至24976.848万元。
    六、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七、增补邵少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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