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03月17日 22:5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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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14日召开三届十九次董事会及三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公司将向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44.88%的股份,下称:凌钢集团)非公开发行约10000万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购买其持有的凌钢集团北票保国铁矿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615万元,下称:保国铁矿)60%的股权,发行价格为12.22元/股。同时公司以现金收购凌钢集团持有的保国铁矿剩余40%股权,收购所需的现金由公司采用向不超过10名的投资者(不包括凌钢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获得的募集资金解决;非公开发行未获核准或募集资金到位后不足支付的,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鉴于目前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最终资产价值以实际评估值确定。 二、通过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凌钢集团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签署《公司与凌钢集团关于保国铁矿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15000万股,不低于5000万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发行价格不低于11.00元/股,拟募集现金规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其中约80000万元用于支付收购保国铁矿剩余40%股权的款项。 六、通过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上述有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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