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03月11日 19:2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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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1日对其与关联企业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与公司同受实际控制人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的控制,下称:北京所)签订的一系列关联交易合同中到期的以及合作业务有变化的分别进行续签、修订和新订,具体情况如下: 续签《材料及自制材料供应合同》及《技术合作合同》,合同内容基本不变,合同有效期均为3年(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修订原《综合服务合同》,之后签订两份《综合服务合同》,北京所向公司提供保安、绿化保洁等综合服务,每年收取费用约为226万元;公司向北京所提供水、电、蒸汽、天然气、采暖等动力服务,按双方约定的结算价格结算;提供工程服务、设备运行及维修等综合服务,按成本价格结算。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修订并续签《土地租赁合同》,北京所向公司提供土地租赁,每年收取租金约1129万元,合同有效期为41年(自2008年1月1日至2048年11月17日)。 新签订两个《房屋租赁合同》,北京所向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服务,每年收取租金约170万元;公司向北京所提供房屋租赁服务,每年收取租金约226万元。合同有效期为10年(自2008年1月2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述关联交易合同合计涉及交易金额约为26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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