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03月10日 23:2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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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07年12月30日与参股35%的子公司江苏阳光新桥热电有限公司(下称:新桥热电)签订了《2008年度电、汽购销框架协议》,公司向新桥热电采购电、汽,2007年度交易总金额为24252.18万元,预计2008年度交易总金额为24000万元。 同日,公司分别与控股股东阳光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江阴阳光中传毛纺织有限公司(下称:阳光中传)、公司参股5%的子公司江阴丰源碳化有限公司(下称:丰源碳化)签订《2008年度供用电、汽框架协议》,公司分别向阳光中传、丰源碳化提供生产所需电、汽,2007年度交易总金额为576.39万元,预计2008年度交易总金额为650万元。 同日,公司与阳光中传签订《2008年度劳务服务框架协议》,由阳光中传向公司提供劳务,2007年度交易总金额为1935.07万元,预计2008年度交易总金额为2000万元。 上述协议有效期限均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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