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03月10日 23:2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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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9日召开三届三十次董事会及三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分配;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963967744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8.5股。 二、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续聘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五、同意高立新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张郭一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六、通过公司《董、监事、高管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七、通过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决议。 八、通过关于对前期已披露的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调整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4月1日上午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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