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03月03日 22:5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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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3日召开四届十次董事会及四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重新制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共授予激励对象4120万股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自授权日起八年期间内的特定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16.88元)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公司股票的权利。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4120万股公司人民币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5900万股的6.25%)。 本激励计划需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经其审核无异议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事项另行通知。公司三届十四次董事会提交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议案》,将不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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