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01月03日 23:0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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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接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民事裁定书,认可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无限制流通股1488678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19%,下称:南方证券)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南方证券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并裁定经南方证券破产清算组审核确认的西安西北石油管道公司等32户取回权人可以取回的被南方证券实际控制部分帐户内的证券资产属于该等取回权人所有。 本次权益变动是南方证券清算组根据深圳中院的裁定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将公司过户到南方证券债权人(或者代持人)和取回权人名下。本次权益变动后,南方证券尚持有公司27791201股无限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本次股权减持行为已经南方证券第二次债权人大会表决通过,且获得深圳中院的裁定批准。 根据南方证券破产案债权人会议决议,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建投)以破产清算划转方式取得公司46470181股股份(其中代持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462507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75%。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中建投将直接持有公司流通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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