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7年12月06日 20:4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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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价近期异常波动,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07年12月6日接到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方证券)破产清算组的简报,2007年11月23日召开南方证券破产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南方证券破产案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本次破产财产分配,采取股票实物分配和货币分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劳动债权和税款债权以现金全额清偿,普通债权以股票和现金按比例进行分配,每100元普通债权可分得“哈飞股份”股票0.54股、“S哈药”股票2.09股、现金3.53元。本次分配的比例将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裁定确认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之日起60个交易日内双哈股票各自的平均收盘价,加上本次分配的货币资产计算。 2、公司于2007年11月27日公告的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与法国空中客车公司签订的关于共同建立复合材料制造中心的框架协议所涉及项目的有关具体内容尚需两国航空企业进一步协商。目前就此框架协议而言,还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股票在深圳中院就南方证券破产案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裁定确认前继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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