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7年11月02日 21:05 |
作者: |
|
| |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1日召开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及五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下称:分离交易可转债)方案的议案:本次拟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即发行不超过4000万张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每张债券的认购人可以无偿获得公司派发的认股权证;本次发行原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 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不低于本次发行规模的50%。余额及原股东放弃部分将根据市场情况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债券期限为6年;认股权证的存续期为24个月;本次发行所附认股权证行权比例不高于2:1,即每两份认股权证代表认购不低于一股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的权利。 三、通过关于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资金投向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通过关于更换公司部分董、监事的议案。 五、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11月19日14:00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以上及其它相关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795”;投票简称为“国电投票”。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