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7年08月16日 19:3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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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三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同意公司控股35.55%的子公司广西贺州市民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民丰公司)拟为其控股51%的子公司江华流车源水电有限公司(下称:流车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江华县支行贷款人民币2300万元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7年8个月,民丰公司将与上述银行签订担保协议。民丰公司与流车源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流车源公司将已建成的江华县流车源水电站的固定资产抵押给民丰公司。 截止本公告日,民丰公司累计为流车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00万元;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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