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
【深圳商报讯】(记者 钟国斌)深交所近日召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新形势下上市公司监管工作。会议指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资本市场从外部环境到自身机制都在发生深刻变化,上市公司自律监管工作不断面临新课题、新挑战。深交所将着力推进监管转型,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探索建立事中事后监管的新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法治化水平。
会议指出,建立事中事后监管的新机制,是交易所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体现。由于事中监管具有及时矫正和制止不当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的特征,做好事中监管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要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大力推进分类监管,有序实施分行业监管,强化科技监管,全面提高上市公司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具体来讲,新形势下深交所上市公司监管工作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着力推进监管转型,实现监管公开,提升监管透明度。积极利用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渠道,强化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
二是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完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创新信息披露方式。配合注册制改革,修订完善《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自律规则,精简整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三是全面推进信息披露直通车,促进市场主体归位尽责。
四是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优化分类监管与风险排查,提升监管效能。
五是有序推进分行业监管,提升监管的专业性。优化完善行业分类标准,提升行业分类的科学性。完善行业披露指引体系,出台互联网、节能环保等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研究制定和完善房地产、矿业、畜牧业等行业信息披露指引。
六是加强对新模式和新情况研究,提升监管的有效性和快速反应能力。深入研究市场新问题和新模式,继续践行“首案研判”做法,起草“PE+上市公司”投资模式信息披露备忘录,研究并购重组多主业问题、市值管理监管难点等新问题。
七是探索大数据监管模式,实现“科技”监管,提升监管协作与共享水平。在上市公司财务、非财务信息披露海量数据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利用以“互联网搜索”、“文本挖掘”、“XBRL”、“云计算”等大数据技术,逐步实现公告信息数据化,公司披露信息与舆情信息、举报信息、公司历史披露信息的交叉可对比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