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9月12日讯
私募基金监管办法发布后,证监会针对市场关心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9月12日表示,对于私募基金机关办法中关于基金评级的规定,有市场人士咨询,私募基金风险评级是否应该统一由独立第三方来做。对于基金管理人,办法没有强制要求由独立第三方来评级。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