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9月12日讯
募基金监管办法近期发布后,证监会针对市场关心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9月12日表示,关于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禁止固有财产和他人财产混同的规定,有市场人士咨询,私募基金行业中普遍存在的“跟投”行为是否属于禁止行为。上述规定主要是考虑到私募基金财产属于信托财产,有独立性原则,将固有财产和他人财产混同,违背了基金财产独立性的原则,可能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跟投,一方面是跟投项目,其所形成的权益仍为固有财产;第二个是跟投基金,跟投基金是基金财产的一部分。上述两种情况均不属于将固有财产和他人财产混同的情况。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