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监会的指导文件要求,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大会通过后6个月内必须完成购买,如果没在6个月内完成购买,是否允许计划延期?
来源:股民呼叫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5日 19:08 作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三条第(十三)项和深交所相关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的规定,上市公司采取二级市场购买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