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重组新规威力尽显
来源:深圳商报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0日 09:40 作者:张意梅

  出台一个月来38家公司重组终止,业内建议精心甄选相关标的

  7月19日,有7家因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A股复牌,其中步森股份和红宇新材拟终止重组方案,昨日股价表现不一,前者跌停,后者涨停。Wind最新数据显示,自史上最严借壳标准征求意见稿出台以来,一个月时间终止重组的案例出现井喷,有38家上市公司重组计划戛然而止。而去年全年,这一数据仅为50多家。

  两终止重组股复牌走势迥异

  停盘半年有余的步森股份7月18日晚间公告,近期,因国内证券市场环境、政策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及相关各方认为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条件不够成熟,决定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昨日该公司复牌即遭遇一字跌停。

  同日复牌的红宇新材尽管同样终止重大资产购买事项,表示与标的公司未能达成一致,但继续推进自建项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亿元全部用于PIP可控离子渗入技术产业化项目。公司股票复牌涨停。

  丹阳投资首席投资官康水跃表示,两只个股复牌表现不同,主要是因为步森股份在停牌前的涨幅过大,已经消耗完重组利好,而一旦预期落空成为现实,那跌回来就是一种价值回归。至于红宇新材,一是因为停牌前处于低位,没有透支重组预期。二是在重组搁浅之后抛出定向增发计划,挽回了投资者的信心。

  新规震慑下38家公司放弃

  6月17日,证监会就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从认定标准、监管配套、中介机构责任等三方面对重组上市行为提出了十分严格的监管要求。此次修订完善了重组上市认定标准,其中,关于控制权变更的认定标准,从原先遵照持股比例认定,完善为从股本比例、表决权、管理层控制等三个维度来认定;完善了配套监管措施,抑制投机“炒壳”,包括取消重组上市的配套融资,提高对重组方的实力要求,遏制短期投机和概念炒作;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内存在违法违规或一年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不得“卖壳”等。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办法》修订稿的征求意见期为1个月,正式实施时,针对正在进行中借壳上市将采取“新老划断”的做法,作出过渡期安排。尽管如此,新规对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还是产生了震慑力,一个月以来,共计有包括步森股份、红宇新材、廊坊发展、硅宝科技、保龄宝等38家上市公司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或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公告。

  值得留意的是,除了天晟新材是因为在重大重组过程中签订“抽屉协议”被发审委否决之外,其余上市公司的重大重组事项终止并非因为监管部门出手,而是上市公司主动终止。查阅相关上市公司终止资产重组的原因,尽管各不相同,但除了称交易双方未能就交易方式、标的资产的估值等达成一致意见之外,“政策环境变化”,以及自觉套用新规自查后决定终止重组成为主流原因,这方面的例子如硅宝科技、天龙集团、阳光股份等。

  经济学家宋清辉认为,重组新规对涉及“类”借壳重组影响最大。最严借壳新规出台后,几十家公司终止重组,让其持股者失望,但终止重组后股价走势不能一概而论,重组失败并非都是“地雷股”。股价走势要视上市公司停牌时的股价位置,以及后续有无重组预期等因素来决定,不少上市公司重组终止后股价依然大涨。

  康水跃也表示,投资者在甄选标的时,尽可能选择低估的股票,尽可能少追高,然后拿久一点。“至于资产重组新规,从长远看是好事,重组停牌之后暴涨的股票案例会更少,但相关各案的整体质量会更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