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初始登记知识问答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6日 05:49 作者:李丹丹
  ■新三板登记结算知识专栏
  一、拟挂牌公司办理股份初始登记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1.全国股转公司已向中国结算送达拟挂牌公司的同意挂牌函及相关数据材料;
  2.拟挂牌公司已在中国结算网站提交初始登记业务申请。
  二、股份初始登记办理经过哪些流程?
  答:1.全国股转公司向中国结算送达同意挂牌函及相关数据; 
  2.拟挂牌公司通过中国结算网站提交申请;
  3.中国结算经办人进行业务审核;
  4.拟挂牌公司对登记数据进行确认;
  5.数据确认无误后,拟挂牌公司缴纳登记费;
  6.中国结算完成股份到账处理,业务办结。
  三、股份初始登记办理周期有多长?
  答:自股转公司将登记相关数据传至中国结算,并且发行人在中国结算网站提交申请后,中国结算开始办理初始登记业务。若发行人材料无误,自中国结算经办人开始处理该笔业务起,一般2-3个工作日发行人即可取得初始登记确认书等材料(如涉及质押、司法冻结,时间相对延长2-3个工作日)。 
  四、是否只有工作日才可在中国结算官网进行操作?
  答:发行人在任何时间都可在中国结算官网进行操作。
  五、操作时页面无法显示、点击选项时页面无反应时,怎么办?
  答:1.请使用IE浏览器;
  2.请先根据发行人业务指南完成“系统环境准备”(最重要的是在无反应的页面添加网页的兼容性视图);
  3.重新登录;
  4.为了提高Key的安全系数,系统牺牲了部分操作系统和浏览器的兼容性,可尝试换台电脑进行操作。(建议不要使用window10,尽量使用装有较低版本操作系统的电脑进行操作)。
  六、办理初始登记时,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如何填写?
  答: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在上传“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之处即可下载“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及“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填写样本”,请务必按照下载的“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填写样本”填写证券登记服务协议。
  七、如何取得初始登记费用发票?
  答:业务办理完成后,中国结算会将发票邮寄给拟挂牌公司经办人。
  八、登记业务办理完毕后股东为什么在证券公司的交易软件上查询不到限售股份?
  答:因限售股无法交易,故一般交易软件不显示股东持有的限售股数量,如股东担心股份未登记到其名下,可通过如下几种途径查询:
  1.挂牌公司可通过中国结算定期下发的股东名册查询该股东的持股数量,如果名册中全部股份性质的股数与该股东申报登记的股份数相等,则可以确认股份登记成功。
  2.股东可到其委托交易的券商营业部申请查询。因部分券商未给其营业部放开权限,此时需营业部向总部申请查询方可。
  九、股份登记办结后,发现托管单元编码填错了,怎么办?
  答:托管单元编码填写错误时,需办理转托管业务――即股东到办理登记时填错的托管单元对应的券商营业部办理股份转出,转至其欲委托的券商的托管单元。发生这种情况时,股东可以咨询券商营业部办理转托管业务的工作人员,也可以参考转托管业务的相关规定(《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投资者业务指南》之“证券转托管业务”章节)。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