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近日下发《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拓宽险资的投资范围,同时对于险资境外投资也增加了新规定。
从此次扩容的角度和内容来看,充分体现了“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意图,保险资金市场化改革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提速和深化。
首先是“放开前端”。征求意见稿提出,保险资金可以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可以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等私募基金,还可以投资设立不动产、基础设施、养老等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可以设立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等私募基金。
华泰证券分析师罗毅指出,这正体现了2016年保险供给侧改革的要求,通过创新保险资产管理和资金运用的形式,加大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战略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同时,引导保险资金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加大保险资金对国家重大战略和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其次是“管住后端”。征求意见稿对于险资境外投资增加了新规定,此前保险资金海外投资只需要保监会批准,此次新增加了“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规定”。
此外,对于险资近两年在二级市场的频频举牌,征求意见稿也明确,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的重大股权投资应当报中国保监会核准。 新华社记者 王淑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