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投资者维权诉讼胜诉的好消息不断,投资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但仍有大量符合维权条件的投资者不愿意,甚至放弃索赔。很大部分原因来自于受案法院无意中设置维权障碍,客观打击了投资者维权的积极性。
其中最明显的是立案及审理程序缓慢。直接后果是,维权案件的一审判决或终审判决不能在诉讼时效前下达,投资者无法依据案件初步或最终结果,及时作出是否参与维权索赔的决定,以致错过诉讼时效。
目前,各地法院对同类型的维权案件裁判尺度不一,裁判结果完全相反的事情时有发生。因此,维权案件能否胜诉,是投资者考虑是否参与维权索赔的关键因素。如受案法院能有意识加快立案及审理程序进度,并尽可能对部分先行起诉的案件下达判决结果,相信投资者维权局面将是另一番景象。
虽然社会各界已经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作出有益建议,但从实务角度来讲,投资者更需要及时判决结果,健康的资本市场更需要投资者维权诉讼快速有效的开展。(作者单位: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