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300指数较前一交易日收盘首次下跌达到或超过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所自今日09时58分起开始实施指数熔断,指数熔断持续至收市,今日不恢复交易。实施指数熔断的证券品种包括股票、基金、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指数熔断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本所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