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500家新三板公司可转创业板
来源:深圳商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5日 08:16 作者:

  根据证监会去年实施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目前公司在创业板IPO共需满足四个主要条件。最重要的两项财务要求包括“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以及“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这一审核条件,对正处于蓬勃发展中的新三板公司来说,并不算苛刻。记者根据同花顺统计数据梳理后发现,根据2014年年报,在做市转让中,单纯满足上述两项财务条件之一的约有700家。

  不过,要到创业板IPO也并非只有财务条件的考核,还包括完善的治理结构;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等。根据安信证券新三板负责人褚海斌的说法,新三板中满足创业板上市条件的公司大概在300~500家,另外新三板中的纯互联网类型公司预期可能会放低财务标准。(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