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定向增发利益输送空间,推动定增市场更公平
【深圳商报讯】(记者 陈燕青)记者昨日从多位投行人士处获悉,在本周三北京召开的保荐代表人培训会议上,证监会发行部相关负责人主要强调了三条关于非公开发行(定增)的窗口指导意见。业内人士表示,此举有助于定增的市场化定价,有利于防止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投行人士透露,三条窗口指导意见为:一、长期停牌的公司(超过20个交易日),要求复牌后交易至少20个交易日后再确定非公开基准日和底价。鼓励以发行期首日为定价基准日,这类交易如审核无重大问题,直接上初审会;二、在董事会阶段确定定增参与者,涉及资管计划、理财产品等,要求穿透披露至最终出资人,人数不能超200人,不能分级(结构化);三是募集资金规模最好不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募集资金可以补充流动资金,但要测算合理性,测算过程可以用过去几年最高的收入增长率。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发行价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价的九折。一般情况下,券商会选择董事会决议日为定价基准日。
值得一提的是,宝安地产的定增预案显示,公司的定价基准日被确定为股东大会决议日,也就是11月27日,距离其复牌时间长达1个月,满足“复牌后20个交易日定价”的要求。
记者昨日在采访时了解,由于定增的禁售期一般为1年,大股东为36个月,参与定增的投资者必须在禁售期内承担二级市场上股价的波动,因此发行价相对于市价一般会有一定的折价率。
“从三条意见来看,监管层希望定增能够更为市场化,能更公平。”东部一家券商投行部人士昨日对记者表示,“以往定增按董事会决议日定价,定增价一般偏低,因为复牌后不少股票连续涨停,这使得定增价与二级市场价格存在巨大的价差。如果修改为复牌后20个交易日再定价,会使得定增价整体被抬高,能够消除这种一二级市场之间的巨大差价。第二条主要是为了防止一些利益相关人通过资管计划、理财产品等来参与定增,有利于防止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第三条主要是规范一些公司募资规模过大的问题,但同时对合理的补充流动资金并不限制。”
事实上,继二级市场配资不断遭监管层封堵后,针对再融资市场的定增配资此前已收到相关限制;去年8月份,证监会曾窗口叫停三年期结构化产品,但一年期的结构化定增当时尚未叫停。
对此,知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对记者指出,“证监会此举意在压缩定向增发利益输送空间,目的是防止变成公开发行,也禁止了各种杠杆的利用,监管层这样做更符合市场化定价导向的要求。窗口指导意见对部分专用于定增的结构型产品可能会带来较大冲击。”
还有投行人士透露,未来定增的改革方向是非公开发行全面改为发行前定价。优先审核发行前定价的非公开发行,甚至可能出现没有书面反馈,口头反馈落实后,直接上初审会。非公开发行从申报开始两个月内审核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