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曾福斌
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昨日表示,为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和监管转型的要求,便利境内企业境外融资,支持企业“走出去”,促进企业和实体经济健康发展,证监会对境外上市申请材料目录进行了相应调整,进一步进行了精简。
主要内容包括:简化审核程序,取消境外上市财务审核,相应删除了原目录中有关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纳税申报表的材料要求,降低申请人的财务成本;结合环境保护部门停止上市环保核查、不再出具环保守法证明文件的政策变化,删除了原目录中环保证明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明确优先股等股票形式的申报文件要求,调整后的目录明确了境外发行股份包括普通股、优先股等各类股票及股票派生形式,适用统一的申报材料要求;取消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到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的区分,统一申报材料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