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回应:未对证券公司融资类业务进行窗口指导
来源: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3日 06:55 作者:侯捷宁
  ■本报记者 侯捷宁 
  
  12月12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近期未对证券公司融资类业务进行窗口指导。但他指出,今年以来,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融资类业务快速发展,规模较大。为促进证券公司融资类业务规范有序发展,按照今年证券公司现场检查工作的统一安排,证监会将启动第四季度现场检查工作,对部分证券公司的融资类业务进行检查。
  邓舸表示,为支持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范有序发展,证监会已启动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目前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中,条件成熟时,将按法定程序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此外,邓舸还介绍了证监会今年以来查办的操纵市场类案件。
  他介绍说,操纵市场的行为扰乱资本市场正常秩序,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历来是证监会严厉打击的重点。今年来,操纵市场新型案件增多,多种操纵手法交织运用、复杂隐蔽。针对操纵市场类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证监会及时调整打击重点,强化线索筛查工作,集中力量组织查处。1月-11月,证监会针对涉嫌市场操纵行为启动调查53起,重点查处了以“市值管理”名义相互勾结、通过上市公司发布利好信息配合等新型手段操纵股价的案件。
  “针对当前市场运行特征,为防止操纵市场行为借机抬头,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证监会将进一步强化实时监控,对交易异常行为全面排查、深入分析,对涉嫌违法违规的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邓舸最后强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