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钟国斌)昨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2014年修订),以适应资产证券化业务行政审批取消后,证监会对资产证券化业务法律适用和监管规则做出的相应调整。
本次业务规则调整主要作了以下修订和补充:一是细化挂牌转让条件,明确要求管理人在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前向本所申请确认是否符合挂牌转让条件;二是明确产品挂牌要求,对基础资产转让、附属担保权益转让和现金流预测等重要环节提出明确的挂牌要求;三是强化投资者适当管理,明确合格投资者的范围;四是突出信息披露监管,明确挂牌初始信息、跟踪评级信息等披露要求,充分揭示风险;五是为便于投资者了解熟悉资产支持证券转让机制,将深交所其他业务规则中有关资产支持证券转让的规定一并纳入业务指引。
深交所修订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
来源:深圳商报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6日 07:45
作者:钟国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