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探索中小板创业板公司实施内控规范体系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0日 05:41 作者:许岩

  上市公司2013年实施企业内控规范体系分析报告建议

  证券时报记者 许岩

  财政部会计司、证监会会计部和证监会上市部联合发布的《我国上市公司2013年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分析报告》(报告摘要见A16版)显示 ,2013年,共有2312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占上市公司总数的92.89%,数量及比例均比去年有所提高。

  内控工作质量提升

  《报告》分析范围涵盖了2013年所有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据统计,2013年,共有2312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占上市公司总数的92.89%,数量及比例均比2012年有所提高。2008年至2013年,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上市公司从1076家增加至2312家,披露比例也从67%增加至93%。

  2013年,共有2312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其中,沪市781家,占沪市上市公司的81.95%,深市1531家,占深市上市公司的99.67%;主板上市公司1256家,中小板上市公司701家,创业板上市公司355家。

  在2312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上市公司中,2287家内部控制评价的结论为有效。

  《报告》指出,实施企业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日渐增强,逐步建立健全了符合企业实际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更加规范,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披露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缺陷的上市公司数量逐年增多。

  研究探索中小板、

  创业板公司内控规范

  《报告》结合2013年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情况以及存在问题的分析,从政府监管部门、实施企业、内控审计及咨询机构等层面提出相关建议,以进一步提升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政府层面,《报告》建议研究探索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内控规范体系,进一步扩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2013年所有695家中小板上市公司和355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全部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此基础上,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探索研究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控规范体系的有效方法和途径,逐步提高其内控建设水平,从而逐步扩大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范围。

  此外,严格规范上市公司内控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提高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质量。对内控的监管理念应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督促上市公司加强内控建设,不断提高公司内控披露水平,加大对内控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开展对企业执行内部控制规范的监督检查,促进企业内控规范体系的有效实施。通过编制行业内部控制操作指南、发布内部控制实务公告等形式,提高企业内控规范体系的操作性和指导性。

  实施企业层面,《报告》建议加深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加强对企业一把手的控制。高质量地开展内部控制评价,提高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建立健全以内控评级为核心的内部控制全面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监督作用。企业应当建立以内控制评价为核心,整合财务监督、法律合规、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形成监管合力,并将内控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建立内控责任追究制度,最大化地发挥内部控制的监督作用。

  内部控制审计及咨询机构层面,《报告》建议强化专业技术培训,培养内控审计及咨询专业人才,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强化独立性要求,公平合理收费,促进内控审计及咨询服务市场有序健康发展。各内控审计、咨询机构应当在确保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克服短期行为,公平合理收费,坚决杜绝低价恶性竞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