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公司退市需堵漏“不得借壳”政策
来源:证券时报网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8日 08:12 作者:

  继“央企退市第一股”*ST长油今年从主板退市之后,创业板首家退市公司也正逐渐浮出水面,目前,创业板已有三家公司发布退市风险提示公告,如果今年年底不能扭亏为盈,那么,这三家公司有可能会成为创业板首批暂停上市的公司。这意味着退市制度正在成为资本市场的新常态。

  据证券日报报道,一个成熟的资本市场,不管是上市也好,还是退市也罢,都应该成为常态化,常态化是市场化的基础。

  但在中国资本市场,退市难长期以来是A股的一大顽疾。据Wind统计,自A股上市公司退市制度2001年启动以来,A股市场退市公司合计86家,占当前全部上市公司总数的3.5%。 从海外证券市场来看,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的退市率为6%,纳斯达克每年的退市率达8%。英国AIM的平均退市率更高,大约12%,每年有超过200家公司从该市场退市。

  成功的退市制度改革有助于对市场形成良好的信号传递效应、增强投资者信心和保护投资者利益,通过较高的退市率,逐步建立起对上市公司严格的约束机制,保证了市场形象和整体质量。 因此,退市制度的常态化可以说是市场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

  新“国九条”定调退市制度改革,明确“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退市指标体系并严格执行”。证监会更是坚定地举起了退市制度改革的大旗,对A股退市制度进行了根本性改革,将现行单一的退市标准改造为多元化、市场化、对称化的退市标准。今年7月,证监会发布(财苑)了《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再次明确了改革目标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功能,实现上市公司退市的市场化、法治化和常态化。

  可以预见,在2014年年报披露时,这一崭新的退市制度必将全面发挥功效。退市也将成为A股市场的新常态。

  近日,因连续两年亏损,创业板公司中的天龙光电、万福生科、宝德股份先后连续发布退市风险提示公告,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关注的原因是,由于创业板公司无需ST直接暂停上市,加之证监会曾多次重申,创业板公司不得借壳,如果连续亏损三年,没有ST过渡期,这三家公司将成为创业板首批暂停上市的公司。

  目前,在不触及借壳红线前提下,这些公司正在采取处置闲置资产,尽力推进重组、争取政府补贴等招数轮番上阵,为业绩扭亏冲刺。

  在当前市场环境下,企业上市退市不但牵涉到企业自身的发展和选择,背后往往还有政府部门等其他各方利益诉求,这也是为何每年有大批业绩较差上市公司收到政府补贴的原因。未来的创业板公司不排除会越来越多地运用这种方法保壳,他们不会轻易成为退市的先行者。

  如果这些公司不能通过资产重组、借壳的方式扭亏又无法实现盈利,退市将是这些公司的唯一宿命。但是要让上市公司主动退市显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正是在此背景下,曲线借壳现象在创业板公司中应运而生。基于此,必须对借壳上市制度进行完善。

  根据现行规定,创业板公司不得借壳。原因是,创业板定位于服务创新型、成长型小微企业,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特征。从现有主板借壳案例来看,多数借壳企业与创业板企业的特点不同,如果允许在创业板借壳上市,此类企业将登陆创业板市场,弱化创业板市场对创新、创业型企业的服务功能,扭曲创业板市场的定位。

  但是,禁止在创业板借壳上市,并不意味着相关上市公司与投行就没有对策,这也就意味着在创业板借壳上市并非不可行。

  目前借壳上市的认定有模糊地带,只有实际控制人变更和注入资产同时发生,才属于借壳上市,若只存在一种情形则不在此列。在此情况下,未来“曲线借壳”的现象可能难以避免。

  业内人士称,上述情形在实际中有两种操作途径,一是向大股东等关联方收购部分优质资产,但实际控制人不变;二是收购原来大股东的股份,但并不立即变更主营业务,而是过一段时间再注入资产。如此,就变成了股权或资产收购,并不触发借壳上市的限制,这也为“曲线借壳”留下了操作空间。按现有的监管规定,这不仅没有违规,相关企业借壳也得以实现。皆大欢喜之下,市场游戏规则遭到践踏,也凸显制度建设方面存在漏洞。

  值得注意的是,还要防止公司实际控制人“弃壳而逃”的局面出现。随着创业板公司大股东的套现变更,无实际控制人的公司也开始出现,实际控制人对于公司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缺少实际控制人的存在,公司未来诸多决策需要股东的投票决定,股东数量众多,利益及意见难以融合统一,或将浪费较多时间精力,于公司把握市场发展机遇不利。

  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将所持股份基本套现的情况下,公司的生死已与其关系不大,允不允许其他人借壳对公司原控股股东来说已不重要,原有的公司实际控制人随时都可以走人,留下中小投资者来为一个空壳买单。

  总之,一个只进不出的市场是不完整的,不符合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机制。强调创业板公司不允许借壳,就要对“曲线借壳”拿出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