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07月18日讯 7月18日晚间,海联讯公告称,公司主要股东章锋、孔飙、邢文飚、杨德广出资设立“海联讯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用专项补偿基金财产偿付适格投资者因海联讯虚假陈述而遭受的投资损失。专项补偿基金规模为2亿元。
专项补偿基金的存续期间为自专项补偿基金成立之日起2个月。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专项补偿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延长存续期间,但最迟不超过2014年12月31日。
投资者对海联讯股票的交易具备如下情形之一的,属于专项补偿基金的补偿范围:
自2011年11月11日起,至2013年3月22日之前买入海联讯股票,且在2013年3月22日及以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海联讯股票而产生亏损的;
自2013年3月22日起,至2013年4月27日之前买入海联讯股票,且在2013年4月27日及以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海联讯股票而产生亏损的;
自2013年4月27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之前买入海联讯股票,且在2014年4月30日及以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海联讯股票而产生亏损的。
海联讯股票自2014年7月21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海联讯股东设立2亿专项基金 补偿虚假陈述受害投资者
来源:证券时报网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8日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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