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错解的领跑者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红周刊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6日 13:52 作者:籍承

  《红周刊》:高送转的营口港因大股东巨额减持,公司股价应声而落。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同样10转20股的东旭光电,虽然3.90亿股定增股解禁,且参与配售者获利高达近150%,却并未见大幅减持。

  文琳:二者的基本面不同,当然不可同日而语。

  《红周刊》:可在涉足玻璃基板这个“暴利”行业之前,东旭光电的总市值仅有17亿元多,而目前已经超过210亿元,市值如此爆炸式增长,还能持久吗?

  文琳:在整个TFT-LCD面板产业链之中,惟玻璃基板利润最丰厚,但由于具有高技术壁垒,多少年来全球玻璃基板行业一直被康宁等四家国外的公司所垄断。国内企业之中,若谁能率先突破壁垒进入到玻璃基板行业,就意味着未来财源滚滚,如今东旭光电已跨入这个行业的门槛,200亿元的市值当属情理之中。

  《红周刊》:可先介入的未必就会一直领先啊,要说这玻璃基板行业,彩虹股份起步更早,不就是落在了东旭光电的后面?你看东旭光电市值都超过210亿元了,彩虹股份才50亿元左右,还不到东旭光电的四分之一。

  文琳:你是觉得在玻璃基板领域,东旭光电已经远远超过彩虹股份了么?

  《红周刊》:难道不是这样吗? 2013年东旭光电营业收入9.32亿元,净利润3.69亿元,而彩虹股份营业收入仅有2.40亿元,净利润0.75亿元。这不是很显然,彩虹股份已经被东旭光电远远甩在后面了。

  文琳:其实最开始我也是被这样的数据迷惑了,但后来我发现实际情况并非表面上看到的这么简单。实际上,目前东旭光电并未领先于彩虹股份,且未来究竟谁率先突破玻璃基板行业的技术壁垒胜出,还是未知数。

  《红周刊》:数据都摆在那了,盈利能力方面东旭光电完胜彩虹股份,你怎么还说胜负未分呢?

  文琳:这就是市场的误区所在,玻璃基板业务是这两家公司的“灵魂”,但实际上,目前东旭光电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并非来自真正的玻璃基板业务,而彩虹股份目前的玻璃基板业务的收入实际上是远超过东旭光电的。

  《红周刊》:难道白纸黑字的数据还会有错?我倒要听听你的解读。

  文琳:其实东旭光电目前的营业收入和利润绝大部分来自玻璃基板成套装备及技术服务,而非玻璃基板,且几乎全部为关联交易。玻璃基板成套装备和玻璃基板的名字看起来相似,实际谬之千里。

  《红周刊》:二者的区别是什么?

  文琳:简单地说,东旭光电现在的主要收入及利润来源是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建设玻璃基板生产线,建成后,大股东再将这些玻璃基板资产交由上市公司托管,而根据公告,未来大股东还会将上述的这些玻璃基板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红周刊》:这就有点复杂了,这也就是说东旭光电实际上是将机器设备高利润卖给了大股东,获得了丰厚的账面利润,但最终这些资产还是要注入到上市公司。也就是说,最终为这些利润买单的,还是上市公司自己?

  文琳:道理没错,但这不是我们要分析的。我们要分析的内容很简单,第一:东旭光电目前的收入和利润并不是来自真正的玻璃基板。

  第二:2013年彩虹股份的基板玻璃的收入已近亿元,而东旭光电仅为531万元,目前真正领跑的,其实是彩虹股份。而彩虹股份最大的优势是,目前市值不足东旭光电四分之一,一旦公司在玻璃基板业务方面取得突破,即使是小的突破,其利润空间以及市值增长空间都是难以估量的。

  《红周刊》:文琳的分析,总是先于市场一步,我看目前市场的分析,几乎清一色地认为东旭光电的玻璃基板业务遥遥领先于彩虹股份。

  文琳:聪明的人当然看得懂其中的奥妙,例如这些年领跑私募基金的泽熙投资在两次调研东旭光电之后,并没有出现在东旭光电的股东名单之中,最终买入的却是彩虹股份。

  《红周刊》:几天不见,还研究起来内幕消息啦?

  文琳:我说过,凡是我们栏目中所分析的,均来自公司的公开信息,你不妨再去看看两家公司的年报和季报,都有详细的披露。